第四十八章_摸鱼不成只好拯救世界了[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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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五年后,沧澜界西北,燕州边界霞城。

  霞城是座小城,却是前往燕州主城金都的几条必经之路的中转站之一,南来北往的修士在此歇脚换路,久而久之也形成了一番颇为繁华景象。

  离城门不远便是座酒楼,已经是下午,酒楼过了晌午客人最多的点儿,便渐渐清闲下来,三三两两客人边吃着菜高谈阔论,小二打着哈欠儿穿梭在桌椅间为客人添茶添酒,斜落的暖阳洒在身上,熏得人昏昏欲睡。

  “再打一壶盛烧。”

  微哑的男声在旁边响起,小二微微一个激灵。

  无他,这盛烧酒是他们酒楼最烈的酒,曾经有客人喝了,在楼里醉了三日三夜,险些没醉死过去,之后就少有人点,一个月也卖不出去几壶,今日竟被连叫了几次。

  小二回头去看,果然是那个着玄褐色劲装的青年。

  说是青年,倒也不大合适,小二再细细看去,才发现他年纪其实不大,介于少年郎与青年人的年纪,瘦长的骨廓虽然渐渐有了成熟男子的健朗,气质还是年轻人的明俊轻狂。

  修士寿元长,长得慢,往往看着也年轻,但这郎君一身鲜活气,轻昂桀骜的模样,分明还是个货真价实的少年郎嘞。

  小二暗笑自己,也不知眼睛是怎么瞧的,乍一瞧,竟将人好好的小郎君看老了千百岁似的。

  小二对这少年印象深刻,因为这少年着实是龙凤之姿。

  他坐在窗边,一副宽肩窄腰的好身板,容貌是极俊美的,眉骨硬朗,浓眉如剑入鬓,眼廓深邃,偏偏生着一双狭长勾挑的桃花眼,于是又在那昂扬狂烈的英姿中,生生添了道不出的风流多情。

  这小小的桌椅似乎装不下他,他于是屈着长腿,长靴勒出劲瘦的小腿线条,他斜靠着窗棱,漫不经心望着窗外人来人往的街景,一手散漫拎着空了的酒壶,手边放着一把玄色刀鞘、刀柄新缠过细布,但仍仿佛有股压不住的血气往外散。

  小二闻到那酒气,正是盛烧,确确实已经喝干了一壶。

  小二笑:“客人要盛烧,我们自是要给打的,但请恕小的多嘴一句,这盛烧酒烈,喝多了烫喉,客人还要适度才好…不妨试试我们这里的女儿红,虽不及盛烧痛快,却绵柔醇厚,喝起来别是另一番滋味。”

  少年偏过头看他,小二才发现他也不是一点没醉,脸上分明染着红,懒散半垂着眼帘,可眼眸却亮,像正年轻凶猛的雄狮,哪怕只是趴在那里懒洋洋甩尾巴小憩,也有一股子让人莫名不敢小觑的气势。

  “倒是个机灵的。”

  少年顺手甩过来一袋子灵石,懒散说:“那就打一壶盛烧,再打一壶女儿红,放心,我一会儿就走,不会醉死在你这里平添麻烦。”

  小二笑嘻嘻,看着桌上分明放着两副碗筷、可只有少年一人在座,机灵道:“客人桌上的菜都凉了,不如小的去热一热,等您同伴回来吃口热乎的。”

  少年望着窗外,想到什么,竟哼笑一声:“我怕是你热了,她回来又该凉了。”

  这小小一座城,买个东西买了大半个时辰,也不知已经绕丢到哪儿去,那时候能同意她自己出去的他可真是信了她的邪!

  “罢了。”

  少年摆摆手:“你把酒菜给我打包,我去寻人,一会儿回来拿。”

  小二应了声,少年拎刀站起来,正要往外走,披着斗篷的清瘦身影就匆匆跑上楼,掀起一点帽檐,踮着脚往四周张望。

  小二眼看着少年顿住脚,刀尖杵在桌上,屈肘望着那人,尖牙咬了咬大拇指,姿态戏谑轻佻,眼睛里却全是笑。

  他杵了杵刀尖,发出一点脆响,懒洋洋:“真是不容易,大姑奶奶,您老倒是还知道回来。”

  那斗篷人转过身,颠颠跑过来,拉开帽檐。

  小二愣了愣,目光划过一瞬的惊艳,因他看见一张秀丽的面容,眉目柔和舒展,竟是个极美的年轻姑娘。

  少年道:“这么座小城,你走了半个时辰,能不能给我个除了走丢之外合理的解释,嗯?”

  那年轻姑娘像是有点不好意思,挠了挠头:“没有啊,我很早就找到地方了,但是我发现之前染的已经褪色了,黑黑白白的怪吓人,我就拿了草药让掌柜的当场给我熬了涂上,就这么的耽误了些时间。”

  “掌柜给你涂的?”

  少年微微俯身,伸手自然地捏住姑娘发尾,指腹轻轻捻了捻,小二这才注意到,这姑娘哪哪儿都好,只那一头墨发异常黑亮——亮得真跟墨泼过似的。

  少年不过捻了两下,指腹就清晰染上了一点墨痕,他唇角轻扯:“…就涂成这样?”

  姑娘捂着头发小声说:“不是赶时间嘛,我就没让他弄太麻烦,大致涂一下…也还可以啦,反正总比我涂得好。”

  少年懒洋洋:“那确实是,往头发洒一把米,鸡都涂得比你好。”

  姑娘:“…泥垢啦!人参攻击反弹!”

  少年摊开手,姑娘把一个小木瓶放到他手里,他打开塞子嗅了嗅,面露嫌弃:“这质量…”

  他余光瞥见姑娘鼓起腮帮子,嘴里的话又咽下去,把木瓶放回她手里:“…算了先凑合一阵,得到了金都寻些正经药剂给你染,你别自己瞎折腾,过来,先吃饭,小二。”

  小二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是叫自己,他赶紧“嗳”了一声,笑道:“公子夫人说话太逗趣了,给小的都听呆了。”

  姑娘表情一囧,连忙摆手:“误会了,我们不是夫妻,是姐弟。”

  少年伸腿,高大漂亮的身板往后一摊,哼笑:“你怎么不干脆说是母子啊,大婶。”

  姑娘满头黑线:“你是不是又想打架?!”

  少年笑:“我刚喝了酒,怕打起来太凶,给你打哭了。”

  姑娘:“…”

  小二:“…”

  姑娘终于忍不住:“气死我你能有什么好处?”

  “没什么好处。”

  少年咧嘴一笑:“纯粹是我开心。”

  姑娘:“…那你可真是很棒棒哦。”

  少年:“客气客气。”

  小二:“…”

  这是姐弟?你们告诉我这打情骂俏还是姐弟?当他小二见识少——这怕不是就差去床头打架?!

  元景烁瞥见憋笑的小二,不想叫外人看乐子,敛了笑,摆摆手:“算了今天不打了,一会儿还得赶路,先吃饭,你快去把这两道菜热了,再上碗新米来。”

  最后几句是对小二说的,小二响亮应了一声,端着几盘凉掉的菜就急匆匆下去热。

  林然哼哼,顺手摸了摸头发,却摸到一手黑头油,对面清晰一声嗤笑,简直是故意给她听见。

  林然:“…”这小破孩儿真是越长越欠揍。

  这说话的姑娘与少年,自然是林然和元景烁。

  这是她们离开霜城的第五年了,昆云连山远比她们想象得连绵壮阔,她们足足走了四年多,直走到林然看见雪都想吐了,才在三个多月前走出雪山,踏入修真界的疆域。

  昆云连山位于西北,与九州中的燕州交界,他们也就顺势踏入了燕州的地界。

  沧澜界很大。

  有多大呢?这么说吧,最粗浅的算法,整个修真界大致划为九州,一州分为八十一城,每一座城池又作为一个基点,结界之下统管着几个到上百个不等的凡人界帝国……

  …也就是说,像元景烁来的那个辉煌繁盛的凡人王朝,不过是九州一座城池统辖的数个凡人国家之一。

  所以兴高采烈回到修真界的林然很快惊恐地发现,燕州在西北,而她的宗门,万仞剑阁,位于正东边。

  一西一东,这个距离吧…不能说是天涯海角,只能说她孙子的孙子有生之年有机会把她骨灰送回去。

  林然:OVO

  ……幸好天无绝人之路,修真界有传送方舟,就是她之前去云天秘境乘坐的那种,除了大宗门大世族私人的方舟,也有一些公用方舟可以花钱坐,不过这些方舟只在九州大都城间往来停泊,离得最近的大都就是燕州主都的金都,正好元景烁要往金都去,林然也打算去那儿看看情况。

  她一下几年没消息,师父和阿辛不得担心坏了,怎么着也得先回去报个平安。

  手心突然被放了一块方巾,林然回过神,元景烁在对面挑眉:“还不擦。”

  林然“哦”了一声,把手指的黑色染料在帕子上擦。

  说起这染发剂也是个伤心事,五年过去,她被雷罚的伤势也没有痊愈,但至少表面看来,疤痕什么的基本褪去、修为也重新修到筑基后期,唯有一件——这一头白发死活变不回去。

  更可惜的是,沧澜界广大人民似乎并不get到白毛的萌点,反倒是他们一路上要是干点什么坏事儿——比如她曾经嘴欠提起的黑吃黑事业的时候,对方总会对她这一头白发印象深刻,以至于她们没走过几座城镇,就发现不知何时起城中已经流传起关于“白发女魔头”的传说……

  林然:“…”

  她就很不服气,明明打架的时候杀得最凶的是元景烁,严刑逼供的是元景烁,连天天娴熟把人吓得屁滚尿流的也是元景烁,怎么到最后默默当背景板还总被嫌弃埋尸擦血磨磨唧唧的她凭借白头发强行C位出道?这是瞧不起谁?!(╯°□°)╯︵┻━┻

  林然简直恨不得仰天倾诉自己的委屈,但是莫得法子,在一天能接连遇到七八波试图来除魔头刷声望值的“正义之士”之后,她和元景烁都烦了。

  那时候,林然坐在大石头,望着脚下一地或死或伤躺尸哀嚎的大侠们,满脸生无可恋,扭头对元景烁说:“我想做个好人。”

  元景烁低头擦着刀,眼皮子都没抬:“我们本来就是好人。”

  林然:“…你先把踩着人家脸的脚抬开。”

  元景烁抬靴,看着靴尖溅上的血,嫌弃地把人踢走。

  林然眼看着那人惨叫着颠颠一路滚下了山,也不知道五官是否已经整容成一个平面。

  “…”林然泪流满面:“我真的只想当个普通人,不想天天被人追着屁股骂魔女,也不想每天打打杀杀,被迫练习毁尸灭迹的一百八十种技巧。”

  “也可以。”

  元景烁把刀归鞘,想了想,道:“那你去染头吧。”

  于是林然就去染头了。

  染头好,染头妙,染头使人呱呱叫。

  白发女魔头顺利下线,平凡路人甲重新占领高地。

  林然快乐得瘫成一只咸某林。

  如果元景烁的主角光环再暗淡一点,不要走到哪儿麻烦就跟到哪儿,那她就更快乐了。

  “你今天真是总走神,还擦什么,没见都黑了吗?”

  手里已经被蹭得黑漆漆的帕子又被抽走,林然回过神,元景烁碾了碾手,帕子转瞬被碾为飞灰,被他轻飘飘拍走。

  哦,忘了说,元景烁已经是筑基巅峰了。

  五年,从引气入体到筑基巅峰。

  嗯,没什么,不过是个平平无奇的万年不遇绝世天才罢…辽!!!

  “这么仔细瞧着我…”

  元景烁抬头,见林然幽幽看着自己,现在已经不知道在肚子里怎么吐槽他,眉峰一扬,笑得轻佻浪荡:“莫不是看我入了迷?”

  “…你真的不能试着当个正经人吗?”林然忍不住:“能不能好好说话,别老像个逛花街的纨绔公子哥?”

  “这比较难。”

  元景烁双手交叉,慢条斯理:“谁叫本性难移。”

  林然痛苦捂脸。

  “菜来喽,客官请用。”

  小二端着热好的菜过来,林然看着面前香喷喷的饭菜,果断把一切烦恼抛之脑后,抱着碗就大口大口吃起来。

  元景烁看着都觉得噎,盛一碗汤递到她手边:“慢点吃,又没有鬼追你。”

  “是没有鬼追我,但是有比鬼还可怕的金丹期大佬在后面追杀我们。”

  林然越想越悲愤,连吃饭都不香了:“想想我就生气…你不许说话!你早晚气死我!”

  “又不是我想…”

  元景烁话到一半,见林然凶巴巴瞪自己,只好耸耸肩:“好吧,是我的错,你好好吃饭吧。”

  林然这才继续低头扒饭,把满满一桌子丰盛菜肴愣是吃成工地盒饭,吃完一抹嘴:“结账打包,我们得走了。”

  元景烁拿出钱袋,小二笑吟吟走过来算账,顺便把两壶酒放到元景烁手边,林然看见,吐槽:“又买酒,你买了也不好好喝,天天洗刀玩,这不浪费钱吗?你以为咱们还有多少钱,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

  元景烁懒洋洋:“没钱就再抢,管那么多,我就要开心。”

  林然:“…”

  小二算着账,心想就这位公子的狗德行,夫人现在还没踹了他找新欢,真真是真爱了。

  小二算好账,元景烁结了钱,林然只留了半壶酒给元景烁折腾,其他的都塞进储物袋里,元景烁晃了晃半壶酒,唇角一扯:“太少了。”

  林然头也不回:“就这么多,爱喝不喝。”

  元景烁:“…”

  小二悄悄去瞄元景烁,以为这位怎么看怎么桀骜不好惹的郎君被这么怼,得当场大发雷霆,却看见他撇撇嘴,就把酒壶悬在腰上,竟也没说什么,拎着刀就慢悠悠追上。

  清柔的女声在楼下催:“快点儿。”

  他嫌弃一句“烦人。”步子却加快,长腿一迈,三两步就下了楼梯。

  小二愣了愣,往楼梯下望,眼看着那在姑娘身边驻足的桀骜少年,一手扶刀姿态散漫,却始终微折下挺拔的身板、耐心听她低声絮叨什么,突然乐了。

  还真是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林然下楼的时候,正听见邻桌客人在低声说话:

  “听说广城那边又死了好些人,死时血肉模糊、尸骨撕裂不全,竟活似野兽撕咬吞吃,极是凄惨。”

  “这般骇人?!”

  “又一起?之前不是就好几起了?竟然敢在城里杀人,这是公然违背州令,违令当斩啊!”

  “可不是,金都那边震怒,慕容家和夏侯家已经派长老出来,连远在望川的云家都惊动了,似也是要着人上金都彻查。”

  “杀人便罢了,什么样的歹人,手段竟如此残暴…不是一直有风声说是妖做的?”

  “是有这说法,要是妖域闹的可就麻烦了,谁惹得起那些疯怪…就怕金都也要息事宁人的。”

  “那怎么行?!妖域也不能无缘无故残害我燕州人族啊!杀人撕尸…果然是一群畜生!”

  “嗳嗳你不要命了,谁知道这附近有没有化形出来的妖族,你快小声些!而且这不是也还没确定…”

  “——不可能是别人!就是它们干的!妖族惯来阴戾残暴,有什么是它们干不出的?!”

  “唉你别…”

  那些人注意到她看去的目光,立刻收了声;身后跟上熟悉的脚步声,林然重新往外走,偏头压低声音:“你听见了吗?”

  “嗯。”元景烁:“有妖作乱?”

  林然摇头:“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广城在燕州南边,距离很远,是妖乱还是人祸都和我们没什么关系。”

  元景烁搭住她肩膀:“别想那么多,我们先去金都再说。”

  一路御剑虽然快,却太耗灵力,元景烁干脆买了匹疾风马,套上个马车颠颠跑得贼快。

  出了霞城,疾风马伸展双翼御空而行,林然往下望去,望见山川河流纵横交织成泼墨长卷,一座座风格各异的城池如巨兽盘踞,山河间偶或点缀着星星点点的瑰丽光圈,那是通往凡人界的结界。

  这很美、很壮观、很牛逼

  然而…林然盘坐在车厢里,抱着钱袋痛心疾首:“五百块中品灵石,五百块啊!都够买下十个刚才那样的酒楼了。”

  “筑基巅峰的疾风马,打小驯养的,已经算便宜了。”

  元景烁坐在马车前面的横板上,屈着长腿,时不时勒一下缰绳示意马转向,笑她:“比你御剑快,还只用舒舒服服坐在车上,这不划算得很。”

  林然无话可说,给他竖了个大拇指,把储物戒指和储物袋都摸出来。

  储物袋是新买的,储物戒指是在去云天秘境之前,师父江无涯给她的。

  元婴剑主送的东西自然是顶顶好的,虽然在天雷里被击毁了大半,拿出来仍然是太招眼的宝贝;没有宗门的庇佑,她和元景烁两个没到金丹的散修怀璧其罪,所以她向来都是收起来——反正他们俩平日里黑吃…劫富济贫,加上卖一些雪山路上偶然采集的灵草兽材,也积了一笔小财,而她和元景烁两个糙汉,都不怎么花钱,林然以为,这些钱怎么也足够造了。

  然而自从离开昆云连山、踏入燕州的地界,她渐渐发现,她错了。

  林然打开储物袋,看着空荡荡的一片,大惊失色:“钱呢?不是还有两千多块中品灵石吗?”

  “很显然。”元景烁仰头倒了一口酒,晃了晃酒壶:“没了。”

  林然这才想起来,大前天一百块灵石买了酒,前天二百块灵石买了刀鞘,今天又五百块灵石买马…

  林然的手,开始颤抖。

  林然:“…这不是真的!”

  元景烁摆出抱歉的虚伪嘴脸,沉痛说:“很遗憾,这就是真的。”

  林然眼前一黑。

  “没事,千金散尽还复来。”

  元大横豪递过来酒壶,体贴说:“别气坏了,来,喝口酒冷静一下。”

  林然拳头硬了。

  “算了。”

  元景烁果断把酒壶收回来:“你自己气就气,别再打坏了我的酒壶。”

  林然按住自己的人中,深呼吸好几秒,才打开储物戒指。

  她的储物戒指被雷劫劈坏了,也就是最近她恢复到筑基后期,才勉强能打开,里面大多珍贵的法宝和草药都灰飞烟灭,剩下的零零碎碎一些也都是残破的,价值大打折扣。

  林然挑出两件,打算去了临近的大城拍卖行尽量换个好价钱,翻着翻着,竟意外翻出侯曼娥送她的那支“一线牵”手镯。

  说来也巧,那么多宝物都碎了,这支手镯塞在角落里机缘巧合逃过一劫,虽然光芒黯淡了很多,却还完好。

  林然摸了摸它上面皲裂的花纹,曾经云天秘境和万仞剑阁的往事都涌上心头

  …呜,想家了。

  林然吸了吸鼻子,轻轻把镯子戴回去。

  她从来没戴过什么配饰,元景烁几乎是立刻察觉到,偏头看她,见是一支银镯,花纹素雅、光芒黯淡,本是不太显眼的。

  可不知怎么的,那银镯悬在她伶仃的手腕,贴着雪白柔软的皮肤,细细一支悬着、晃着,竟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

  元景烁回过头,喉结轻微滚动一下,似不经意地问:“怎么突然戴了镯子。”

  “才找出来的,之前还以为已经坏掉了。”

  林然又摸了摸:“是好朋友送的。”

  元景烁没有说话,喝一口酒,又喝一口,半响,却突然问:“男的?”

  “不是。”

  林然回想起侯曼娥骂骂咧咧翻白眼的样子,忍不住笑:“是个很可爱的姑娘。”

  捏着酒壶的修长手指不知不觉放松,元景烁仰头灌一口酒,反手就要往刀上倒。

  林然尔康手:“等等等!你又浪费!”

  林然觉得自己已经够不会过日子了,原来在无情峰的时候,她和江无涯就是两个巨婴,要不是奚辛管家,奚爸爸一手操持他俩吃喝拉撒,他们师徒俩早就沦落到滚下山喝西北风去了。

  但直到林然遇见了这位大哥,才发现强中自有强中手,这才是个真敢一掷千金然后口袋空空住桥洞的狠人。

  林然是条真咸鱼,自己都恨不得被人拖着走,真是不爱管束人,但是没办法,元景烁比她还不靠谱,如果她不管,那就等着和他一起要饭去吧。

  元景烁充耳不闻,酒水倾倒在刀上,瞬间喷烈的酒香四溢,他薄唇一掀,吐出几个字:“唠叨,不听。”

  林然:“…”

  天一忍不住怨气:“别捏了!给我核桃捏坏了!你只能欺负核桃算什么本事,有能耐你立刻把他脑袋按地上打!”

  林然没本事,她松开核桃,仰头倒下,双手交叠把核桃摆在心口,安详躺尸。

  元景烁就见不得她悠闲,碰碰她:“起来,该你驾马了。”

  林然:“我不起,我已经气死了。”

  元景烁没办法,他能气她,总也不能把她捞起来扔马上。

  “不要气了。”

  他长腿一迈过来,手肘碰了碰她肩膀,仗着自己有张俊俏脸蛋,连哄人都是敷衍的:“林姐姐,好姐姐,漂亮姐姐,起来干活了。”

  “…这位大哥。”

  林然忍不住坐起来:“你还记得我们之前为什么连夜跑出长风城,一路屁滚尿流跑到这儿都不敢多停留?”

  元景烁懒散往车厢一靠:“因为长风城主看上了我,想让我去做他的乘龙快婿,我不乐意,他睚眦必报,觉得失了面子,面上宽宏大量,却背地里派人追杀我。”

  “…你还知道!!”林然满头黑线:“所以我球球乐你能不能反省一下?就你这张嘴,但凡能少说几个字,能有这么多桃花债吗?能有那么多麻烦事吗?!”

  “我也不想。”

  元景烁笑了。

  他手臂倚在窗沿,偏了偏头,年轻锋利的脸廓,眼中的笑嘲弄又凉薄,是永远看不透真假的深意:“可是这真的由我说了算吗?无论我怎么控制、怎么避让,老天也总会用其他巧合让该发生的继续顺理成章地发生,既然该来的总会来,那我又何必谨小慎微处处权衡?不如随心所欲,管它什么爱恨仇怨,只淋漓活个痛快。”

  林然愣了一下。

  有那么一刻,她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微妙的东西,但转瞬间,那种古怪的异样感就消失掉,元景烁脸上又恢复了惯常散漫的样子。

  他总是这样,风流轻狂是真的,冷酷凉薄也是真的,像是两个割裂的灵魂被揉进一具身体里,笑是不真不假,说话也不真不假,明明还是个少年郎,却总让人看不透他到底在想什么。

  她看着他,沉默了一会儿,幽幽:“虽然但是…为什么听着还是有亿点点欠揍?”

  “有吗?”

  元景烁撑下巴,对她勾勾手指:“那你来揍我。”

  林然刚张了张嘴,那双狭长的桃花眼倏然一眯,他呵出口气:“我又忘了,你现在打不过我。”

  林然:“…”

  林然重新往后一倒,气得继续躺尸。

  元景烁把刀擦干,自己又灌了一口,把酒壶放到她一边,握住她的手,不由分说就继续往她体内灌灵气。

  他纯阳体质,体内流转的灵气蕴含浑厚的阳气,很是养人。

  “不用不用。”

  林然还怪不好意思的,想把手缩回来:“我最近身体挺好的了,你修炼也不容易,别…”

  “长风城主派人追杀我们,你陪我奔命,是受我牵累。”

  元景烁低头,看见她手背一道新伤,是之前那些长风城客卿死前发出的暗镖所伤。

  他眸色一点点沉下来,带着薄茧的指腹轻轻擦过,那渗血的伤口就结了血痂。

  她还在轻微挣扎,想把手抽回去,他淡淡道:“我不喜欢欠人的。”

  她于是便不动了。

  元景烁心里一哂,

  …她脾气顶好,不愿意给人添麻烦,也愿意给人解决麻烦。

  他说不喜欢别人窥探自己,她就再没过问他的过去;

  他说喜欢自由,她就除了管那几笔破钱,从不管他任何事;

  他说不喜欢欠别人的,她就由着他还清楚,但凡有欠他的也都要一板一眼还干净,从不给他多一丝的困扰,体贴得不得了。

  ——世上再没比她更善解人意的了。

  突然传来吐槽声:“…我都说了不用输灵气,你非要给,给了又生气,谁又招你惹你了。”

  元景烁回过神,看着她,扯了扯唇角,笑:“谁说我生气,我高兴得很。”

  林然看着他脸上的皮笑肉不笑,特别想拿张镜子让他照照自己笑得有多假,凶得吓人。

  林然:“…行吧,你开心就好。”

  元景烁看着她满脸“我嘴上不说但我心里默默骂你”的典型装傻表情,冷哼一声,松开她的手,突然站起来,一声不吭就掀帘子走出去继续赶马。

  林然看着他的背影被帘子遮住,忍不住问天一:“你觉不觉得这小子越长大越阴晴不定,越来越有暴君那味儿吗?”

  “还行吧。”

  天一点头:“我倒是觉得你这絮叨的,越来越有老妈子那味儿了。”

  林然:“…”

  林然(#`)凸:不——我不是我没有!

  帘子突然被猛力掀开,林然正想和天一诉苦,被吓个正着,一脸惊悚瞪圆了眼睛看探头进来的少年:“你你你突然吓——”

  元景烁盯着她:“你心虚什么?”

  “咳。”林然强自镇定:“没、没有…你还有事?”

  元景烁盯着她一会儿,眯了眯眼,倒也没说什么。

  “没什么。”

  他没有看她,目光定在她旁边的车壁,冷不丁道:“等我突破金丹,我会亲手抓来长风城主,由你处置。”

  说完不等林然说话,帘子又被放下。

  林然:“…??”

  林然呆了呆,问天一:“他…这是啥意思?”

  天一想了想,有那么一瞬竟然觉得是元景烁想为林然出气,但是想想又觉得不是,元景烁视林然为平等的同伴,以他的性子,越是同伴越是该以战磨砺、直面风雨。

  “为谁出气”这种事本身是没什么意义的、只是单纯图个痛快,元景烁即使愿意费劲为谁这么做,也是对弱者的庇佑、甚至是宠爱,是上对下的俯视…以这些年的朝夕相处,天一觉得,元景烁也许会这么对别的女人,但他是不会这么对林然的。

  天一难得没琢磨明白,不由暗自感慨一下这命运之子小小年纪、性子就颇深沉难测,随口对林然道:“没啥意思,就是早晚报仇雪恨的意思。”

  林然唏嘘:“这气魄…真是莫欺少年穷啊。”

  天一诚实:“也不穷了,现在比你能打。”

  林然:“…”

  林然把核桃扔袖子里关小黑屋,眼一闭气呼呼睡觉。

  也不知过了多久,林然觉得鼻子喘不上来气,她下意识用嘴大口呼吸,这么生生憋醒了

  ——猛一睁眼,她就看见元景烁重新变得笑眯眯的脸,他不紧不慢收回捏住她鼻子的手:“已经走八天了,我驾车烦了,正好遇上个村子,我要休息。”

  林然捂着鼻子额头挂下黑线:“那你拍醒我不行吗。”

  “哦。”元景烁没诚意:“我忘了。”

  林然:“…”报复,□□的报复。

  但是让人连驾八天的马,林然也没底气说啥,捂着鼻子灰溜溜跳下马车,自发自觉先往不远处的村子走去打算找户人家商量住一宿。

  元景烁转过身,看着她的背影,脸上的笑渐渐淡了,冰冷得吓人。

  一睡八天不醒…

  她受过天雷的伤势至今未愈、又在昆云连山寒天雪地待了五年,身子到底亏损得厉害;之前长风城客卿追来,金丹中期的强者,他们竭尽全力才将之斩杀,她又平白损了元气,现在也没恢复过来。

  这是他的无能。

  长风城主…也是真的该死!

  “景烁!”

  前面突然传来她罕见严肃下来的声音:“你来,这村子…有些不对劲。”

  元景烁抬起头,所有情绪都已经收敛起来。

  她在那边静立,宽大黑袍下,纤瘦身姿如剑挺拔,说话时眼睛还望着村口,目光清肃。

  拔刀出鞘,刀尖垂下,他大步向她走去,如他们横渡雪山的任何一日,应得懒洋洋、却从不缺席:“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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