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太阳之下无罪恶_蔷薇迷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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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太阳之下无罪恶

  阿伯瑟懒得说话,因为说了也白说。

  所有简萨拉麾下的士兵,包括阿伯瑟,都拉耸着脑袋靠着墙站成一排,听着唐那西顿唾沫横飞的训骂。

  “简萨拉现在是国家的通缉犯,你们要是包庇他,也要掉脑袋!想想你们的前途,想想你们的父母!”

  附近几个灰狗拎着马鞭和他们专门用来打老百姓的笞棍,抱着膀子在阴凉底下看他们笑话。唐那西顿身后跟着自己的十几个民兵,又有灰狗镇场面,仿佛瞬间高大起来。一边挺着大肚子插着腰骂他们,一边用剑鞘挨个敲他们的头盔。

  真他妈晦气!

  简萨拉自从踢伤了唐那西顿之后就再没回过警卫塔,而且他平时跟这些民兵的关系也不好。他很少带着大家去找小贩还有外族的麻烦,导致大家的收入少得可怜。远的不说,就说唐那西顿手下那些人,今天抢几个檀精灵、明天掀几个小贩的摊位、后天再把冰精灵的行脚商堵在墙角按着打,一个二个富得流油。阿伯瑟他们看着眼红的不行,偏偏自己的长官整天一副苦瓜脸,除了练剑就是正儿八经的巡街,手下人的话一句都不听。

  本来阿伯瑟想的很好,把简萨拉隔三差五去贝克街找科玛留斯拿政府消息换钱的事,还有莫名其妙的换巡街路线的事都跟向灰狗举报一下,直接让上头把这个垃圾警卫官撤了就完了。

  结果哪知道这些灰狗如获至宝,直接盯上了科玛留斯。还根据有人在酒馆里目击一个牧守胡言乱语,顺藤摸瓜挖出了六个人。之后就是把简萨拉所有的民兵都扣下了,逼他们提供简萨拉一切习惯和生活背景。

  于是现在,阿伯瑟不但没有得到一分钱,还被唐安西顿用剑鞘反复敲脑袋。

  能说的都说了,还要怎么样啊?阿伯瑟哭丧着脸,看着那些灰狗胡思乱想起来。

  都是御精灵,都是参军,凭什么我就得在这被晒被打,你们就可以坐在那看戏?你看看你们,有披风和皮靴,头盔上还有花纹,身上穿的都是上了漆的亮皮甲……我们呢?天知道这破头盔是几手的?

  像阿伯瑟这样的普通市民家庭,一般都会出一个孩子去参军。还没统一整个大陆那会,军人在伽德雅是很有前途的职业。出去跟着国家打仗,只要保证不死,坚持几年下来,最差的人也能领到数目可观的退伍金。至于那些立了战功当上军官的、在行省混上一官半职的、在外地抢了整包的金银回到因哈泽直接去东城区买房子的……更是比比皆是,举不胜举。

  自从冰王座投降以后,也就没有没有大仗可打了。几年之后,安娜女皇突然下令裁军,于是随着传令官一声军令,几十万刚拿上兵器、正跃跃欲试的青年们,连落银城的城门都没出过,就直接解散遣返回乡,其中就包括阿伯瑟。

  阿伯瑟的哥哥学了手艺,在城里做吹玻璃的工匠,工资不少。妹妹结了婚之后继承了父亲的小农场,夫妇两个在削思维克城那边贩售植物油,也衣食无忧。只有自己,不甘心就这么被赶回家,执意要留在因哈泽参军,结果就混到了这么个田地。

  跟阿伯瑟有着相同命运的,是跟他站在一起的所有青年、是因哈泽数万民兵中的每一个人。

  “要是还有仗可以打,给我个机会上阵杀敌,在这骂人就不会是这个中年死胖子!而是我,是我阿伯瑟!”

  他也是御精灵,他也对帝国忠心不二。他也可以跟那些灰狗一样,脚蹬马靴、系着斗篷,骑着银色的马,在城里招摇过市。

  “大人!”

  阿伯瑟挺胸抬头大喝一声:“关于简萨拉我还有可以汇报的事!”

  “哦?”唐那西顿其实没打算获得什么情报,反正简萨拉已经完了,至于案子破不破跟他没关系,他只是单纯觉得训人很有意思。

  “什么事,说来听听~”

  “简萨拉一直跟我们说他没有家室,就自已一个人生活。但是有一次我看到,他给城外一个老太婆送了一整包的金维纳。”

  “有意思……”一边旁听的灰狗仿佛嗅到了好肉,立刻凑过来,一把推开了叫嚷的唐那西顿。

  “你叫什么名字?士兵。”

  “我叫阿伯瑟!我祖上是纯种御精灵!长官!”阿伯瑟尽可能挺胸抬头的喊道。

  这可能是唯一的机会!翻身的机会!

  而对于翁德塔拉来说,已经没有翻身的机会了。

  他蜷缩在花园的树荫下,无处可去。

  在翁德塔拉看来,银指就像沙漠上最常见的石龙子,如果在朝阳升起前还没有找到藏身的角落,就只能被毒辣的阳光和凶残的掠食者夺去性命。

  此时此刻,他知道自己就是一只趴在枯枝上等着被烈日晒死的石龙子。

  但是他居然觉得,他喜欢这样的感觉。

  死亡的阴影时刻紧逼,任何一个失误都会让他被乱刀分尸。在这样的情况下,试问谁还有闲心质问自己的良心呢?

  太好了,不用思考什么的是对什么是错,没有后悔的机会也用不着自责。

  离开舒适的家跟着流浪汉出了沙漠、因为饥饿而开始偷东西之后居然发现自己有这种天赋、接着被银指看上,接受了正经的盗窃训练、几年后攒够了钱逃回家、却被愤怒的父亲指着鼻子咒骂、哭着再次逃出家门……

  然后呢?认识了艾米和文菲尔,然后爱上了一个不应该爱上的人……再然后呢?

  再然后,抛下他们所有人,自己逃跑了……像条断了腿的狗……为什么要跳车?哈柯怎么办?文菲尔他们怎么办?我自己怎么办?

  太好了……这些都不用想了,凭着直觉生活吧,找一口吃的,不被人发现……大家都是野兽,不一定要互相撕咬,只要在暗处苟延残喘即可……

  翁德知道自己的左臂已经开始浮肿了,因为他最终还是没能找到办法处理这条胳膊。但现在这不是最需要关注的事,他已经盯着树下野餐的贵族夫妇很久了。

  他就安安静静的趴在树枝上,盯着这对男女玩笑、拥抱、甜蜜的亲吻,然后吃着撒着糖霜的水果千层饼……

  妈的,这饼比爱人的亲吻甜蜜一百倍!

  附近传来了其他人的呼唤,这对年女只好恋恋不舍的离开对方的怀抱,挥着手向同伴走去。

  翁德塔拉只用了一只胳膊,却爆发出惊人的速度。他连脚下的树枝在哪都没看,电光火石之间已经从树上窜下来,抱起千层饼和熏肉卷撒腿就跑。等那对恋人回来的时候,树下只剩下了一个空食盒。

  蹲在灌木丛里,翁德一边往嘴里塞吃的,一边盘算着现在的情况。上城区很少发生失窃事件,所以就算只丢了一盒无所谓的食物,也有可能会导致那些贵族大惊小怪的跑去报警。最好的结果,是一群仆人在小姐的尖叫声中拎着扫帚来这里搜索一翻。

  院子里很快骚动起来,是仆人,太好了。

  轻松的从那栋别墅里溜出来,翁德继续缩在墙角的阴影里,眼神跟死了一般。

  太好了,不饿了……太好了,麻木了,不觉得很痛了……

  没有威胁了,太好了……

  接下来该去哪?我为什么要抛下哈柯?我为什么要成为银指?我为什么不在家好好待着?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人都是这么奇怪的生物,不再饥饿的时候就控住不住的开始思考那些无解的问题。什么哲学、宗教、伦理还有艺术……那些乱七八糟的麻烦事就产生了,明明可以不需要这些东西的……明明只要再找一个地方躲饥饿,然后再偷食物吃到饱,就像动物一样。

  像动物一样活着为什么不行?为什么不行啊……为什么要思考?为什么要面对自我?

  啊……好麻烦……

  简萨拉出现在眼前,双手拄着长剑,盯着他的眼睛问他:

  “你喜欢这个女孩是吗?”

  我怎么能喜欢她?我是什么?我什么都不是!!

  可是我就是喜欢啊!

  可是……我也想活下去啊!

  我能不能不想这些问题……能不能不想!

  就在翁德打算抱着脑袋往墙上碰的时候,他听到了屋檐上传来轻笑声。

  太好了!有人来了,我必须跑了,我不用再想这些蠢事了!

  翁德并不知道,他的身体从墙角弹起来的时候脸上带着病态的笑容。他只知道该往哪跑,别的什么都不去想!

  只有一只手,不能翻高墙,往别人家里钻!

  他这么想着,可背后的影子却越来越近。很快就跑到他前面去,在暗处等着他。就在翁德迟疑的一瞬间,周围所有可以让一个贼逃跑的路径上都被什么东西占据了,只留下毫无遮拦的大路空荡荡的,

  可是银指是不会走大路的。

  “翁德塔拉,你还真是狼狈啊。”

  翁德浑身一震,那声音声音他太熟悉了,但是又很久没有听到了。

  不可能,这里是上城区!他们不可能来的,至少不可能这么快!

  他站在地上愣了半晌,还是默默的回过头,扑通一声单膝跪下。

  “老师……您好……”

  翁德低着头,看着自己的汗珠大滴大滴的落在石砖上,溅起一层尘土、混成一滩泥浆。他知道,他头上那些暗影已经纷纷从藏身处跳了出来,将他不远不近的围了起来。

  “抬起头,翁德!”

  翁德塔拉太紧张了,他觉得恶心,他觉得自己随时要吐了。可他顺从的抬起头,却不敢看眼前的人。

  那是一名身材适中的檀精灵女人,她似乎已经不再年轻了,并不惊艳的脸上已经开始出现皱纹。身上也穿着毫无特点的女子服饰,看起来也就是个普普通通的手艺人。然而她笑眯眯的表情却让人不寒而栗,仿佛她一瞬间就看穿了别人的一切。那种淡淡的不适感让人无法忽视,好像任何一个不经意的动作都会暴露自己最见不得人的秘密。

  而且翁德知道,她衣角下的凸起是一把短刀的刀柄,她左手带着的银白色的手套是并不是布或者丝绸制成的。那是一种特殊的鸟类羽毛纺成的线,坚韧到刀刃无法割断。带着这种手套,哪怕最笨的贼,也从翻滚的沸油里捞出钱币来。

  而这手套,现在旁边所有围住他的人都有一只。那些人跟这女人一样毫不起眼,可是翁德却在他们的注视下连头都抬不起来。

  “翁德塔拉,你不是银指了,难道你不知道吗?”那女人严厉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我知道!”翁德闭着眼睛回答道。

  “你带着外人进了密道,你知道这是多大的罪吗?”

  “我该死!”翁德撇过头:“我该死,但是我怕死!所以我走投无路的时候用了密道!我知道灰狗们已经进去了,我知道我必须死!”

  “知道必须死,也要尽量多活一会?”女人笑了笑,右手却已经从衣角处伸了进去,握住了刀柄。

  “是的,是您给我上的第一课!”翁德眼泪没出息的流出来:“尽量多活一会,无论多狼狈多卑劣,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女人短刀出了鞘,她双手慢慢握住尖刀,悬在翁德头顶。

  “翁德,银指有银指的规矩。低调是我们最大的规矩!”阳光从上方照射下来,让女子的脸藏在黑暗中,看不见表情:“你为了保命,毁了银指在因哈泽维持十几年的密道。下城区的银指网络被灰狗破坏殆尽。所以,我已经为了你坏过一次规矩了,这次我想不到理由再放过你了。”

  这样挺好的,结束了。自己早就预料到了,自己这一生做的每一件决定都荒唐至极。他不该离开家,不该偷东西,不该离开银指,不该爱上哈柯,不该答应参加勒索,不该帮大家出主意取珠宝,不该带大家来上城区,不该扔下艾米和哈柯……仔细想想,他真的该死,除了他不想死这种苍白的主观愿望之外,没有什么能给他生的理由。

  也好,死了,就在也不用想这些问题了。死了,就可以彻彻底底的像一个动物一样生活了。

  因为每个动物其实,最终都是会死的啊……

  可是刀刃却没有落下来。

  “但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女人突然问道:“你们昨天绑架的女孩在哪里?”

  翁德听了,先是一愣,随后他环顾了四周,反复审视了每一个在场的银指。

  “老师……”翁德怔怔的起头,额头距离短刀不到一寸,但他眼里开始泛光:“找不到那个女孩,你就不会杀了我,对吧?”

  “怎么可能?我为什么要在乎一个女孩?只是银指只偷不抢,你坏了规矩,我要查清而已。”

  女人无所谓的耸了耸肩:“你不说,就去死好了!”

  短刀高高举起,接着猛地下刺!

  “可是你跟灰狗混在一起!”

  翁德孤注一掷的喊了一声,短刀果然停住了。

  生的希望,生的希望!!

  “是他们跟你商议,找回女孩就放弃破坏密道!”翁德的胸腔剧烈的起伏着,瞪着眼睛盯着对方。

  女人皱了皱眉,抬头看向对面一个男人。那男人打扮跟其他人没什么区别,也带着银手套,可听到翁德说灰狗二字,他还是楞了一下。

  “你眼睛还是那么刁啊,翁德。”女人笑了笑,接着收起了短刀:“是的,我只能吓吓你,不能真杀你。你想怎么交易?说吧。”

  “库拉尔首领!”那男子叫了一声:“别节外生枝,你跟灰狗约好的!他交出女孩,我们就履行约定!”

  “哎呀哎呀~~”女人不耐烦的挥了挥手:“我们檀精灵啊,在森林里都奉行一种规矩。”女人满脸笑意的盯着那男人:“当你请别人办事的时候,就完完全全交给那个人去办,要不然就不要拜托别人~”

  “你是在拜托我们,不是我们拜托你!”那人对这个回答显然很不满意:“你们这些小贼的密道还在陛下手里握着,我们随手就能斩断你们的生命线!”

  “吵死了。”随着女人的抱怨,几个银指立刻拉出短刀围住那个灰狗。

  “我可以杀了你,再杀了翁德,跟队长说是翁德杀了你。你懂吗?”库拉尔冲那灰狗笑了笑,对方吞了口口水,不说话了。

  “翁德,帮我们找到那女孩,换你一条命。你是想这样吧?”库拉尔抱着肩膀,笑眯眯的看着他,仿佛一眼就看穿了他的内心。

  翁德塔拉跪在地上,太阳的光落在他肩上。他如同被袒露在烈日下的石龙子,眼前饥饿的秃鹰已经盯住自己。利爪一动,他就会变成一顿每餐。

  但他还能活下去!

  活下去,活下去就有希望,哪怕像蛆虫一样背负着罪恶活下去,也必须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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